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林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全省推行用地用林用海联合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修订)》,在全省推行用地用林用海联合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厅局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此次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的,从用地用林用海单位和群众办事视角出发,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部门、营商部门相关联的多个“单件事”整合为“一件事”,通过材料共享、数据互认、信息互通、人员协同等方式,减少办事环节、报批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构建“一张底图、一次申请、一口受理、一个平台、一套坐标、一套材料、一次处罚、同步审查、一窗分发”的用地用林用海联合审批体系。
联合审批事项包含三种类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永久占用林地审核、海域申请审批;建设项目涉及两种及以上类型的,实行联合审批。联合审批规则和权限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涉密项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省林业局实施的永久占用林地审核事项、临时使用林地、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单独永久占用林地审核、单独用海等按原程序办理使用林地许可和海域申请审批。新增农村宅基地永久占用林地审核和农转用审批,分批次联合审批。
此次改革要求加强用地用林用海联合审批全流程管理和服务,形成常态化的重点项目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按照“一张底图”统一底数、“一套坐标”统一标准、“一个窗口”统一申请、“一套材料”统一审查、“一次处罚”统一执行、“一并公告”统一使用、“一个平台”统一审批、“一个部门”统一分发,“八个统一”要求做好联合审批工作。
改革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要建立“横向融合、纵向贯穿、整体联动”的协商机制,建立工作专班,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林业局,制定用地用林用海联合审批办事指南,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林业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报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效,确保用地用林用海要素应保尽保、应保快保、急用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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