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在福建省泉州市正式启动2026年全国春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组织各地围绕春节假期开展文旅消费惠民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欢欢喜喜过大年”美好生活需要。
消费月将从1月底持续至3月初,其间各地将围绕年俗、演出、展览、冰雪游、避寒游、亲子游等热点,推出丰富多彩的应季文旅产品和活动,举办约3万场次文旅消费活动,发放超3.6亿元消费券等消费补贴,推出门票减免、票根联动优惠、跨区域文旅优惠等举措,加大直达居民游客的普惠政策力度,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提供更多文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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