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6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海口权威新闻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保险许可证将取消 6月起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6-02-07 08:58

记者2月6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办法修订取消了保险许可证,明确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许可证分类,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机构持牌经营情况,已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当于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换证仅涉及保险机构持有许可证种类的变化,不涉及许可证持有主体的改变,也不涉及对原有机构编码的调整,请社会公众注意识别、防范非法金融机构。

据介绍,2021年4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过多年工作实践,原办法在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规范行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工作程序衔接不畅、机构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对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

此次修订发布的办法压实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将许可证纳入内控合规管理范畴,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性质、危害程度等,分级分类设置行政处罚标准,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防范非法经营风险,要求机构退出并缴回许可证后,应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做好证照管理程序衔接。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千千、李延霞] [编辑:谢昀惠]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