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海口市美丽海湾巡查工作制度(试行)》。这是我省首部专门针对美丽海湾建设的系统化巡查管理制度,标志着海口在海湾生态治理领域再次迈出先行先试的关键步伐。
据介绍,《制度》共六章二十五条,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巡查内容与频次、问题发现和处理、保障措施和附则,《制度》的出台填补了我省美丽海湾巡查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巡查内容聚焦美丽海湾建设核心指标,涵盖环境状况、污染源管控、生态与空间、亲海设施与环境、生产活动、风险隐患等六大类巡查任务,特别强化对红树林、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的专项巡查,确保海湾生态系统完整性得到刚性保护。
近年来,海口海口湾、东寨港湾、新海湾三大海湾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率达100%,海岸带垃圾清除全覆盖,红树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生物“活化石”中华鲎重现滩涂,海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将以《制度》为抓手,持续深化陆海统筹、河海兼顾的治理理念,不断完善海湾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全力创建国家级全域美丽海湾,为全国沿海城市海湾生态治理提供可借鉴的制度范本和实践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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