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3日消息,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批复显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20.84平方公里,共两个区块。
批复提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积极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合作,加快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做优做强主导产业,前瞻布局新赛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先行先试,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加快建成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重要策源地、国际一流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区,支撑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现代化城市,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批复指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除按照职住平衡要求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外,严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
此外,要加强领导和管理,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治理,增强开发区综合功能,强化资源和政策保障。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构建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风险防范和科学决策。推进智能、绿色园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一流科技产业园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