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公布海南省2026年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
《事项清单》主要涉及5个事项,涵盖安全防护类、生态保护类、卫生健康类和护苗专项行动类,具体包括食品卫生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防震减灾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控监测及健康教育促进工作,护苗专项行动宣传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事项清单》开展活动,未列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列入《事项清单》的活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范围、活动内容、开展形式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牵头实施单位要科学设计活动实施方案,立足为基层减负要求,尽可能精简活动内容、优化活动形式,提升进校园活动质量。
同时,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得滥用应用程序和工作群组打卡、接龙、做题、拍照、简报等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不得对参与率、完成率等指标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不得以打卡留痕、填报总结等方式验收活动,不得将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完成情况与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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