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31日消息(记者史子杨 特约记者陈创淼 通讯员蔡翔任 摄影报道)站在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建丰村的山坡上,眼前是一片望不到边的绿意,还有个把月,这片地上的地瓜就要成熟,不远处村民们正俯身浇水,田间洋溢着忙碌的生机。然而两年前,村里千余亩村集体土地执行的还是每亩年租金仅85元价格的合同,用于种植造纸林木。现在改种地瓜后,租金已跃升至每亩800元,这片土地也从无人问津的低效林,蜕变为生机勃勃的“致富田”。

地瓜地。史子杨 摄
时间倒回至2000年。建丰村委会将村里1150多亩的集体土地,以每亩每年85元的价格,出租用于种植小叶桉等林木,合同一签就是50年。彼时,这笔每年不到十万元的租金,曾是村集体一笔固定收入。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日益凸显。“租金超低、租期超长、合同不规范”,这“两超一不”问题限制了土地应有的价值。眼看着周边乡村因高效农业而红火,建丰村的村民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这么好的地,就这么荒着,太可惜了!”争议传到了村委会,又摆到了东山镇党委政府的案头。
2024年,东山镇主动扛起属地责任,牵头组织村委会与承租方展开协商。镇干部、村干部与承租方面对面,开始算经济账、长远账,前后谈了整整五轮,历时近一年,双方未达成和解。协商陷入僵局,走司法途径,成为最终选择。
可打官司,村民有“三怕”:怕花钱、怕败诉、怕麻烦。“这个顾虑,镇党委政府来兜底。”东山镇镇长黄大天告诉记者,那段时间,镇里统筹承担了诉讼费、律师费等成本,找来专业法律团队,彻底给村民卸下了思想包袱。有了坚强的后盾,建丰村委会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不合理的合同。
该案件从秀英区人民法院,打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再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省高院判决支持村委会诉求。判决书指出,土地整治属不能预见、无法避免的政府行为,且承租方已收取青苗补偿费,视为相关合同权利终止。2025年,建丰村成功依法收回全部1150.93亩土地的使用权。
“判决书下来那天,心里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建丰村委会书记孙伟回忆道,去年12月,官司胜诉,为村集体挽回了权益,但收回土地,只是第一步。如何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产生真金白银的效益?东山镇已谋划好“下半篇文章”。

村民和种植的地瓜。史子杨 摄
此前,东山镇政府根据本地农业特色规划产业招商,将其中636.61亩经过整治的土地,出租给农业公司发展高价值“三角宁地瓜”“板栗地瓜”种植;其余土地则用于建设全镇首个冷链物流基地,服务周边农产品储存。新合同下,这片田地的租金涨至每亩每年800元,冷链物流用地租金每亩每年600元。村集体年租金总收入,从此前的不足十万元,到村集体新增年经营性收入约66-78万元,涨了近七倍。
产业升级还带来了更高产值,地瓜亩产值预计可达1.5万元。在家门前这片地瓜田里,村民也实现了就近就业。“现在每天差不多有100号人在这干活,每人一天能挣130到140块,现在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我们心里很开心。”村民孙东说。

村民在地里劳作。史子杨 摄
农村集体“三资”是村集体的“家底”,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稳定和乡村振兴大局,建丰村的经验为盘活全镇范围内其他类似低效林地资源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后续,东山镇计划探索以此模式进一步解放土地资源潜力,推动解决镇内其他村约3600亩的类似林地问题。同时,全面推行“机器管三资”,将所有农村集体合同纳入数字化监管,从源头防范风险,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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