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服务迎来重要扩容突破——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B-04地块项目安置房业主首次通过单方申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安置房已纳入“单方申请”的范畴。
海口市龙华区博义盐灶八灶棚户区B-04地块项目由海南海口四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组织安置。2026年3月,海南海口四航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同意购房人单方办理申请书》,让购房业主可以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无需开发建设单位的配合。
“没想到自己就能把证办下来,单方申请给了我们业主一颗定心丸,心里踏实了!”2026年4月16日,市民罗先生从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鲜红的不动产权证书,难掩激动。该项目首宗转移业务的办理,为后续批量推进新建安置房转移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也验证了新建安置房转移登记全链条的可行性。
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安置房业主“能办、好办、快办”,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了申请材料清单。符合单方申请条件的安置房业主,只需提供补偿安置协议、选房确认单、完税凭证、身份证明材料即可申请转移登记。在权属来源明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清晰的前提下,让安置房业主自主办证权利得到保障,也为开发建设单位发展减负增效。
自去年10月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单方申请模式以来,已累计办证1000余户。不少群众表示,以往因开发主体失联、怠惰配合等原因长期无法办证,如今通过单方申请“自己就能跑通”,真正实现了“安居有证”。
为进一步便利群众,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此次首例安置房“单方申请”为契机,推动将更多安置房及其他性质房产纳入“单方申请”范畴,使“单方申请”制度惠及更多购房业主,让每一位购房业主都能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红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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