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海口市“主理人友好城市”建设,海口市商务局近日公布《海口市非标商业主理人示范街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非标商业主理人示范街区(以下简称“示范街区”)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支持与动态管理措施等事项。
管理办法明确,示范街区认定坚持“生长导向、社区营造、专业评估、动态管理”原则。区别于传统商业综合体,示范街区强调“个人IP—品牌—空间”的三位一体运营模式,追求基于开放式街区微更新的场景创新,实现岛内外消费者高频次到访、高用户粘性、强社群归属的发展目标。
认定标准方面,申报示范街区应当符合相关基础条件,包括街区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较好的商业发展基础;街区内主理人店铺数量达到20家及以上,且占街区内总经营店铺数量的比例不低于40%;街区内所有经营店铺均合法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示范街区认定将从业态活力、场景创新、社群与内容运营、社区融合与可持续四大维度综合评估,总分100分,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认定程序。
管理办法提出设立培育期制度,对具有发展潜力但暂未达到认定标准的街区,经主理人协会评估推荐,可列入“示范街区培育对象”,给予最长1年的培育期。培育期内,主理人协会派驻专业导师团队,提供业态规划咨询、品牌定位辅导、空间设计建议、社群运营培训、资源对接撮合等一揽子辅导服务。培育对象可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行业交流、资源对接与政策培训。
扶持措施方面,优先推荐示范街区参与国家级、省级特色商业街区、夜间经济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等评选,争取更高级别的政策与资金支持;通过媒体宣传、专题推广、城市导览地图、文旅线路植入等方式,提升示范街区在岛内外游客与青年群体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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