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20条措施支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实行注册与生产许可并联审批,推动产品获证即投产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生产—转移—转化”全链条,从优化审评审批机制、畅通转移绿色通道、强化技术支撑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四方面提出20条支持措施,畅通产业发展通道,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聚焦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痛点,《若干措施》提出实施“研审联动”前置服务,在产品研发阶段提前介入指导,开展预审查服务,实现“结果一出、即刻审批”。实行注册与生产许可并联审批,推行“一次核查、两项许可”,提供“预检查”服务,提升核查一次性通过率,生产许可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5%,推动产品获证即投产。同时,优化临床评价路径指导,建立创新产品沟通咨询机制。
拥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国内首创且具有显著临床优势等符合条件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还将被纳入创新或优先特别审查程序,享受“优先检测、优先审评、优先核查”服务,审评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5%。
为畅通省外优质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转移通道,《若干措施》提出优化集团内转移产品审批,建立已注册产品快速落地通道,支持注册人制度下的委托生产转移,强化转移项目落地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优先采购。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