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海南于近日起正式实施《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和《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以下统称新版规范)。该局以此为契机,依托“海南e登记”系统,全面升级省内企业迁移登记服务流程,全力护航经营主体在自贸港无障碍自由流动。
据悉,凡省内企业跨市县、跨区域迁移,不涉及纸质档案流转的,通过变更登记可实现省内自由迁移、无障碍流动,无需单独办理迁移手续。因经营需要跨省从迁出地转入到迁入地的,无需再往返迁入地与迁出地登记机关,只需登录“海南e登记”系统,向迁入地登记机关一次性提交变更登记与档案迁入申请,即可完成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多部门事项的“打包”办理,标志着海南省企业迁移正式从“线下多窗跑”迈入“线上高效办”的新阶段。
凡依法登记的经营主体,符合迁移登记管辖、环保要求、产业政策规定,准备一套完整的变更登记与档案迁入材料,即可申请办理迁移登记“一件事”集成服务。依托“海南e登记”系统,企业仅需在线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迁入地登记机关在线受理变更申请后,通过内部业务系统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发送电子调档函,迁出地机关接到指令后,负责档案整理并完成内部交接。
新版规范实施后,申请人仅需登录迁入地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告别过去往返两地、重复填报的繁琐流程。档案流转由原先经营主体自行对接的“体外循环”,重构为两地登记机关内部系统对接的“数字化闭环”,调档函与档案交接全程线上加密传输,企业无需再为纸质档案的邮寄或携带耗费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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