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学过驾驶的人都知道,在遇到交通信号灯与交警的指令不一致时,要按照交警的指令开车。而此次事件中,当事人孙某在交警的多次要求直行的情况下,不仅不听,还强行加速左转。这已经违反了交通法。 在后来对孙某的询问中,他说是因为和朋友约好了时间,可是已经晚了。当时他所在的路段十分拥堵,心急还又遇上交警不断让直行,便带着赌气的成分急踩油门向左加速转。在案件发生后,他依然不觉得自己违法,说他已经行进到了左转待转区域,是可以左转的。可是在行车过程中我们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一切行为都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而他急踩油门加速,当时执行任务的交警还在他的车窗旁拉着他,他不知道危险吗?他的不曾违法的说法,显然是错的。要遵守交通警察的指挥,作为驾驶员难道他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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