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8日消息 获得保障性住房后,又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目前乌市有31户保障性住房家庭因这些违规行为受到了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的处理和纠正。
27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这31户保障性住房家庭包括26户廉租房家庭和5户经济适用房家庭。
目前26户廉租房家庭中,10户在拒不缴纳违规期间收取的市场租金的前提下已被收回住房;10户补交了违规期间收取的市场租金和违约金,可继续租住;还有6户正在处理过程中。5户经济适用房家庭经批评教育后已搬回现住房。
近期,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在对2009年办理入住满一年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复审的过程中发现,有住户违规出租或借租保障房。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规定》,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相关部门都可收回廉租房。而《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从2010年开始,首府将定期对已入住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进行复核,超出标准的家庭将按照规定退出该保障范围。同时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监管力度,通过不定期走访、与住户联系沟通等方式,解决廉租房转租、空房、借住等现象的发生。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具有政策福利性的住房。我市自2008年建设保障性住房以来,目前已经有3740户廉租房住户和2050户经济适用房住户入住。
相关链接:
海口19671套保障性住房9月30日前全部开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