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不妨碍其他解决途径
省医调委主任秦贵弟表示,发生医疗纠纷是正常的,通常有三个途径可进行解决。第一个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第二个途径就是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第三个途径是通过法院诉讼。现在多了第四个途径——人民调解。
如果出现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如何运行的?秦贵弟表示,省医调委是民间组织。省医调委已经成立了庞大的医疗专家库、法学专家库和保险专家库,近800人。专家库有575名医学专家,75名法律专家,25名保险专家。如果医疗纠纷进入一般程序,患者可选三名以上医学专家,对医疗事件进行评估评定,以此定性定责,调解员根据专家的评定意见进行调解。
在医疗事故鉴定中,患者可以自由选择专家,其中每个专科可能有20个左右的专家,有哪方面的问题就找哪方面的专家。人民调解是采取自愿原则,是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妨碍其他解决途径。
秦贵弟表示,第三方调解实行的是两种机制:一是人民调解机制,二是保险赔偿机制。现在,省卫生厅推行的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是更好地促进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的配套措施。第三方调解机构今年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且调解不收费用。
实用信息:6种情况可通过省医调委索赔
1、患者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医院有过错的,包括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及时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护理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3、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
4、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护理规范的诊疗护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
5、医院违反有关诊疗护理规范的。
6、医院无过错行为,但发生了无法预料、不能防范的医疗意外,造成患者损害,患者提出补偿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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