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6日消息 夜里摩的拉客是赚钱的好时候。平时开摩的贴补家用的林某像往常一样拉客,却不想遭遇了持枪抢劫。2009年6月的一个晚上,摩的司机林某在海口龙昆南路拉客。两个20多岁的年轻人,要林某搭载二人到世纪大桥下的世纪一横路,到达后,其中一男子佯装掏钱,另一男子趁其不备用左手勒住他的脖子,右手拿出匕首顶住他的后背,逼迫其交出手机和摩托车。得手后2人驾驶林某的摩托车逃离。
警方接到报案后,在海口市一处民房将其中一名劫贼王某(已判刑)抓获,另一男子“小青”逃跑。警方在王某住处现场缴获双管短火药枪一支等。2011年9月,“小青”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小青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小青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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