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有不正当竞争嫌疑
国家工商总局《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关于“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既然国家有相应的规定,就不应该开这样的先例”,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茅台商标注册成功,那么“国酒”就成为茅台特有的商标。“那是不是意味着今后也将有‘国烟’、‘国茶’、‘国面包’、‘国牛奶’?
“这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我个人认为,以国酒注册商标,很滑稽,也很荒唐”,吴冬还表示,饮酒本身对健康并不利,同时茅台酒一直是“官酒”、“奢侈酒”的代名词,如果再支持其申请“国”字商标,会对消费者形成误导。
专家
通过终审可能性小
“作为企业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去申请注册商标,这是企业的问题”,白酒知名营销专家铁犁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是国酒茅台商标只是初审通过,在公示期内估计会有很多企业提出异议,最终能否通过还有一个过程,“我个人估计通过的可能性很小”。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