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1个省区公安统一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公安部指挥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广东、湖北等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52名,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34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7起。目前,审讯查证工作正在依法开展。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安部组织打击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项行动,源于去年初。
去年初,深圳警方调查发现,互联网上交易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猖獗,遂向公安部专题报告,引起公安部重视。
去年2月9日,公安部召集相关省区市公安机关作出部署。去年4月20日,公安部首次指挥全国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并取得重大战果,社会反响强烈。但由于此类犯罪成本低、获利快,加之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知情,很少报警,致使此类犯罪很容易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交易个人信息数据,构成覆盖全国的巨大信息交易犯罪网络。去年12月5日,公安部再次作出统一行动部署。
警方将严打买卖个人信息犯罪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网络包括3个层次: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人员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非法出售、提供给他人;获取信息的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一些犯罪团伙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轻则导致被垃圾短信骚扰、引起家庭矛盾,重则引发诈骗、敲诈、暴力讨债,甚至形成非法拘禁和绑架案件,日益引起舆论和社会各界关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明确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然而,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仍然层出不穷,这些被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罗万象,如电话号码、住房、资产、家庭成员就学信息、就医信息、缴税信息、个人消费信息,乃至水、电、煤气信息。近几年来,一些打着“商务调查咨询”之类名义的公司潜滋暗长,甚至直接打出了私人侦探的招牌。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仅成为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同时严重影响社会诚信,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困扰,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共行业开展源头治理,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内部管理,堵塞漏洞。
警方人士还提醒,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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