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手记
今年3月25日,最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其第二章第三十四条中首次强制规定,4岁以下儿童乘坐家用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目前,除了上海,山东、深圳也将4岁以下儿童强制使用安全座椅写进了地方性法规。
在不少交通安全领域的专业人士看来,这些地方立法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强制性立法保障儿童乘车出行安全。
这无疑是科学立法取得的显著成果。
而从另一方面看,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情况变化,也折射出“法治”二字深深扎根在人民心中,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渐浓厚。因为,不管是从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质疑到认同态度之变,还是从企业销售、租赁市场的变化来看,社会对儿童乘车出行安全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的提高,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众法治意识的提升,因为安全必然建立在尊法、守法之上。
小小安全座椅的故事,道出了科学立法、全民守法。这恰恰说明,法治已浸润到我们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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