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4日消息(记者黄晖)因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肉苁蓉,且未按照GMP规定组织生产中药饮片,近日,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被海南省食药监局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1427.72元。据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披露,自2014年以来,该公司已被食药监部门处罚至少13次。
据海南省食药监局披露,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中药饮片肉苁蓉,经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此外,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还未按照法定标准,对购进的肉苁蓉药材进行全检。
海南省食药监局指出,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近日,该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召回的劣药和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3045.22元,并处以罚款18382.5元。罚没款合计21427.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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