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变废为宝”工作是否做到位?“打分制”年度考核来说话。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采用评分法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0分,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参考内容之一,并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办法》指出,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并纳入生态环境六大专项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办法》,考核内容主要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范围及年度具体是各地2017年至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结合2020年年度考核对“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考核。
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包括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两大类,分为政策落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具体多项内容。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变废为宝”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了解,我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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