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15权威发布!刚刚,“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揭晓
已经过去的2018,
是什么样的事件威胁着你和家人的健康,让你痛彻心扉、欲哭无泪?
是什么样的消费暗藏套路、设置陷阱,让你信息泄露、资产流失?
是什么样的服务表面光鲜、内里肮脏,让你瞠目结舌、信任危机?
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评选的“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面向全社会发布。
“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分别是:
1、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受到最严厉处罚
2、权健然健涉嫌传销夸大宣传,保健品行业顽疾整治难
3、ofo小黄车退押金难,共享单车经营不善消费者买单
4、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挑战安全底线
5、一块脏抹布揭开五星级酒店卫生乱象
6、农村里的山寨货
7、“大数据杀熟”多领域多平台泛滥
8、网络订机票收取高额退票费
9、预付式消费现“套路贷”
10、个人信息被兜售,互联网用户在“裸奔”
2018年十大消费侵权事件始末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受到最严厉处罚
事件: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过程中,有的批次混入了过期原液、部分批次不如实填写生产日期和批号。有关部门在调查中还发现,长春长生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也存在问题,并且已经销往山东、河北、重庆等地。一时间,疫苗用药安全问题得到社会空前关注,监管机构也随之对不法企业出以重拳,加大了处罚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长春长生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罚没款91亿元;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强制退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依法立案侦查,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从主管部门到省市区,多名官员被严肃问责。
评点: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事件,暴露出疫苗生产企业趋利枉法,地方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失职失察,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各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起草出台,中国首部疫苗法也呼之欲出。药品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疫苗安全保障着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此次事件的发生,也充分说明了药品安全的敏感性和严重性。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应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诚信经营的信念。而政府和监管部门更应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法规,强化执法力度,对药品安全问题严厉处置,实现零容忍,用最严厉的法规,守住疫苗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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