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落满灰尘、倒地无人扶起、锈迹斑斑、“缺胳膊少腿”……记者走访海口一些小区的楼道、车棚以及地下停车场都发现废弃的电动车及自行车,长期无人使用却占据公共空间。物业公司表示,电动车和自行车都属于业主私人物品,在未征得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这些“僵尸电动车”成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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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拿你咋办?海口小区“僵尸电动车”长期无人使用挤占公共资源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9-04-22 10:20

  原标题:影响小区环境 挤占公共资源 物业称无权处理

  “僵尸电动车” 该拿你咋办

  近日,海口重启“双创”工作模式,针对包括“三无小区”脏乱差等10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不少小区因脏乱差问题先后吃到罚单。车身落满灰尘、倒地无人扶起、锈迹斑斑、“缺胳膊少腿”……记者走访海口一些小区的楼道、车棚以及地下停车场都发现废弃的电动车及自行车,长期无人使用却占据公共空间。物业公司表示,电动车和自行车都属于业主私人物品,在未征得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这些“僵尸电动车”成了难题。

  记者 沈丽焕 文/图

  “僵尸电动车”霸占充电口 业主无处充电

  如今不少小区都有一些破旧的自行车和电动车,这些车停在车棚或停车场短则一两年,长则数年无人认领,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也成为让物业和业主头疼的一个问题。记者在龙昆南路金竹园小区看到,本来就紧张的电动车停车位上,停放着几辆废弃生锈的电动车,还有一些电动车倒地成堆,车身生锈无人管理。“小区停车位太紧张了,有时候回家晚了都找不到充电口。”金竹园小区业主符女士表示,由于该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而建筑密度较大,停车位一直比较紧张,电动车也不例外。很多车主都将轿车停放在道路两边,电动车也是插缝停放,想要找个充电口得早早回家占“位置”。符女士说,小区有几辆“僵尸电动车”,长年占据着停车位,有时候被挤倒了也没有人去扶。

现代花园小区电动车随意停放。

  该小区业主刘先生表示,“小区里很多电动车一看就是很久没使用了,但是上着锁放在充电口的位置上,停车位越来越不够用,稍微回家晚点就没位置充电,只能白天等人骑走再充电,坐公交上下班。”

  4月18日金竹园小区物业处贴出通知,要求小区内停放已久的电动车须在一周之内处理,一周之内未处理的车辆管理处将视为无主电动车,统一处理。有业主表示,通知发布后,小区内“僵尸电动车车”确实少了不少。

  新旧小区都有“僵尸电动车”挤占公共停车资源

  都市森林小区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公共停车资源被占,其他车主没地方停放就会导致乱停乱放现象,有的业主将电动车停在楼道或者走廊里,很多业主直接将电动车放在一楼的门庭处。

都市森林小区“僵尸电动车”霸占充电口。

  记者在都市森林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一些自行车上锁放在角落里,车身上积满了灰尘。几辆积灰的电动车停放在充电口处无人认领,业主懒得去地下车库寻找充电口,都将车放在门栋门廊处。记者走访还发现,在一些老旧小区楼道等场所,均有废弃的电动车和自行车停放。

  记者走访现代花园小区地下室看到,“僵尸电动车”占据停车位,一些业主为了方便,直接将电动车停在私家车车位上。

  事实上,在一些新小区也有“僵尸电动车”的存在,在滨江帝景小区里面,候鸟老人离开海南后将电动车锁在地下停车场里积灰,给居住在小区的业主带来不便。

  “僵尸电动车”属业主私人财产 物业称难处理

  在很多老旧小区,长年不用的自行车放在门栋楼道里,无人管理。电动车和自行车长年不骑,为什么不找废品站处理掉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也采访了几位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

  “孩子去外地上学了,好好的车还能骑,想着什么时候还能用上,就一直搁置了。”都市森林小区业主李女士表示,她也找废品收购站打听了价格,一辆破旧自行车只给10元钱,太不划算了,干脆将自行车放在地下停车场。

都市森林小区“僵尸车”布满灰尘。

  “台风天电动车泡水了,晒干后又怕漏电不敢骑,结果车子就放坏了。”昌茂花园的张女士表示,她的不能用的电动车放了小半年,如果要将电动车的电池和部件换了,要近千元。张女士觉得再添点钱就能买一辆新车,就没有修理。“这辆车当废品卖,人家也只给100元。”张女士觉得这钱太少了,还不如把电动车放在小区,等买新电动车后,万一有零部件坏了也可以替换。关于“僵尸电动车”占用停车位问题,张女士说,她也交停车费,暂时放在小区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业主。

  而对于“僵尸电动车”,物业工作人员也很为难。都市森林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经业主同意,他们没有权力随意处理掉。虽然这些电动车布满灰尘,长期无人使用,但这也不能判断这些车没有主人,若是处理掉有主的车就麻烦了。该工作人员表示,毕竟这些车辆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他们无权随意处置。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大多数物业在处理“僵尸电动车”时,都考虑到业主的私有财产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把车挪一挪,贴通知提醒一下车主。

  业主建议

  设立电动车维修点 旧车维修后实现“共享”价值

  孙先生居住在金山小区,小区里有非机动车停放区,但有一些电动车和自行车好久没人骑过了,“车胎都破了,车垫也没有,链条和车把锈得不成样子,这样的车还会骑啊?”孙先生说,之前跟业委会提过处理这些“僵尸车”的事情,可是大家都怕触及某些业主的利益,之后不了了之。他希望物业能找到电动车车主,将车处理掉;如果找不到物业可以将车处理或变卖,将这些钱存进维修基金里。

  城市生活节奏快,东西闲置久后就坏掉了,对于“僵尸电动车”有没有一些更好的解决办法?有市民建议,有条件的小区可以设立电动车和自行车维修点及停放点,把小区里废旧车集中到一起,利用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回收,修理后放在一个固定的场所,免费或低价租给小区业主和候鸟老人使用,这样不仅可以清理出一些卫生死角,美化小区环境,也能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

  也有市民建议,业主可以将自家坏掉的车和不能使用的车及时在物业处登记,也可以挑选一些车况较好的车辆放在小区门口供周边居民免费使用,实现“共享”的价值。

  律师说法

  物业无权处置居民私有物品 但可以透明处理,所得回归居民

  海南宝岛律师事务所余梅律师表示,物业虽负有管理小区的职责,但在“僵尸车”问题上,小区物业没有权力处置居民的私人物品。从《物权法》角度看,这些车辆属于业主私人所有,物业既非执法部门,也没有相关部门授权,无权处置居民的私人物品。

  余梅律师表示,废旧电动车和自行车妨碍到其他业主的生活,就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张贴《告示》的方式通知住户将车子处理掉,或者把这些废旧车辆集中存放在一个地方并告知住户。

  余梅律师建议,处理“僵尸车”问题,首先要明确这些废旧电动车、自行车不是“无主物”,如果只是暂时找不到主人的“有主物”,因为涉及《物权法》,处理起来要慎重。应先通知小区全体业主、住户,告知废旧车辆的影响及自行处置期限。其次将处理方案上报街道办并报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备案登记。处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若有买卖行为,所得的收入应该在业主代表参与监督的前提下,作为小区共用才不失公允。先公告再集中清理,这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做法,既保护了全体业主的权益,也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沈丽焕] [编辑:金慧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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