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5日消息(记者钟圆圆)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海南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2019年秋季开学前,力争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到2020年,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目标,校园主要出入口、宿舍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乡村小规模学校是指不足100人(不含附设学前班、幼儿园幼儿数)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学生人数超过100人的教学点按照完全小学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学龄儿童少且分散的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乡村小规模学校应设有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等场所。此外,学校必须设置运动场地,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标准》要求,乡村小规模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按防火规范要求配备安全设备、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校园主要出入口、宿舍安装一键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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