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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小学划片范围确定
家长们赶紧看!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海口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本市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招生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二)本市乡镇户籍进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招生办法
(1)父母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4)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3)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25日—8月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网址:http://jyj.haikou.gov.cn/edu/index.action)
2.部门联合初审。8月3日—8月13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居住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证(房产证)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审核祖宅等其他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籍情况。
3.部门联合审核。8月14日—8月22日。
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齐全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教育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镇(街)、学校,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材料不齐全的,由学校登记,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4.公告新生名单。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5.备案确认。8月26日—8月29日。
市、区招生办对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9月1日。
(六)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3.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4.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5.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6.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7.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
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9.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10.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七)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三、本市镇村中小学招生办法
各镇村中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入学。报名注册时间:8月30日—9月1日。
四、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接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各民办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6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部署。市教育局成立市级招生领导小组,各区政府成立区级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设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建立联合审核协调工作机制。各学校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来访群众、家长和学生的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
(二)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我市招生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招生纪律的落实。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对各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2019 年小学初中划片情况一览表
1.市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 学 | 招 生 范 围 |
滨海九小 | 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路以西。 |
滨海九小 (西海岸校区) | 永万路以西至长彤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 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
市二十五小 (海府校区) | 海府路单号(从 1 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号(从 8 号至 50 号 蓝天路路口,42 号、44 号、46 号除外),和平南路单号(25—37 号)、和 平南路双号(38 号、40 号、42 号、54 号),红坎坡 1—64 号。 |
市二十五小 (海甸校区) | 海顺路以西,海甸六西路以南、人民大道以西、怡心一横路以北,安民路(全 段)以西,世纪大道以东。 |
白驹学校 (小学部) | 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以 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 石化有限公司以东;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 以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 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 院)与美舍河交叉口,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
港湾小学 | 滨海大道以北到海边(东至滨海眼科医院,西至玉兰路);国贸路以北(东 至龙昆北路,北至滨海大道,西至玉沙路)。 |
五源河学校 (小学部) | 长海大道、长庆路以西,长滨西五街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
海景学校 (小学部) | 和平大道(自海甸四东路路口北段)以东,海甸四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 碧海大道以南。 |
滨海九小 美丽沙分校 | 甸昆路(海甸岛段)、世纪大道以西;恒大美丽沙片区。 |
人大附中海口学校 | 大英一街(沿规划段至海府路)以南,五指山路以东,大英山西二街以南, 国兴大道以北;海航豪庭。 |
北师大海口附校 (小学部) | 白驹大道以南,和顺路(含规划段)以西,椰海大道以北,琼山大道以东。 新岛村委会原村民。 |
长彤学校 (小学部) | 长滨路以东,海秀快速路以北(至海边),长彤路以西;绿地海森林小区; 博抚村、传桂村、道盖村、昌明村原村民。 |
初 中 | 招 生 范 围 |
海南侨中 | 永万路以西至长彤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 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
市一中 | 龙华路双号从 8 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 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 2 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 路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 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 29 号(以门牌号为准)。 2.龙华路以北、龙昆北路以东、玉河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原八中招生范围, 棚改区学校建成后还将调整招生范围)。 |
2.秀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初 中 | 招 生 范 围 |
市一中南海分校 | 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 山片区);南沙路;金垦路以东金宇路以南;金地路;金牛路以东;坡博村、 面前坡村。 |
海口实验中学 | 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世纪大道以东。 |
琼山中学 | 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高登东街以北,琼 州大道以东,红城湖路以南,滨江路以西。 |
市二中 | 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五西路以南;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西,海甸二东 路以南;长堤路(从龙华路口至博爱北路口 148 号路段),得胜沙路,竹林 里,人和坊,富兴街,彰兴街,永兴街,大兴街,新民东路,解放东路,博 爱北路,中山路,新华北路,振东坊,义兴街(单号 1—155、双号 2—190)。 |
市四中 | 白龙南路,青年路,海府一横路,琼苑路,流水坡村,九村,美舍上下村, 晋江村,群上村,下洋村,瓦灶村,沙亮村,和邦路,山内一、二、三里, 渡头村,龙岐村,嘉华路以东至海府路以西、国兴大道以北至蓝天路以南一 片。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 |
长流中学 | 长滨路以西的长流镇行政区域。祥堂村委会,龙头上村,龙头下村,文明村, 好俗村,福永村,荣山村,龙山墟。 |
海港学校 | 丘海大道、丽晶路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海港集团职 工子女。 |
琼山侨中 | 高登东街以南、琼州大道及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南渡江以西一片(不含那央 村委会和儒逢村委会所辖自然村)。 |
灵山中学 | 灵山镇及镇所辖各村(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除外)。 |
五源河学校 (初中部) | 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
白驹学校(初中部) | 凤翔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的凤翔街道办辖区,石塔村、那央村、儒逢村。 |
海景学校 (初中部) | 人民大道(海甸五中路以北段)、海兴路以东,海甸五中路、海甸五东路以 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 |
北师大海口附校(初 中部) | 白驹大道以南,和顺路(含规划段)以西,椰海大道以北,琼山大道以东。 新岛村委会原村民。 |
海南侨中 美丽沙分校 | 甸昆路(海甸岛段)、世纪大道以西;恒大美丽沙片区。 |
长彤学校 | 长滨路以东的长流镇行政区域。 |
小 学 | 招 生 范 围 |
市二十七小 | 海港路以西,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一片;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滨 海大道以南、丘海一横路以北一片;港进路和港集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北至石 油库一片。 |
市三十三小 | 书场村、海南五金仓库;秀英大道至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丘海一横路 以南、秀华路以北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海盛路以南、海玻路 以北一片。 |
海南职工秀英 子弟学校 | 秀华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秀英大道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一片;秀英大道以 西、科技大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海玻路以南一片;海盛路以南、南海大道 以北、科技大道以西一片。 |
长滨小学 | 长海大道、长庆路以东、长滨东五街以北(至海边)、长滨路以西;田罗村、 新民村、长北村、龙光海云天小区、鲁能海蓝园筑小区。 |
海秀中心小学 | 南海大道以南、富康路以北、金福路以西、海榆中线以东一片;海秀镇新村。 |
丘浚学校 | 南海大道以南,丘海大道以西,金福路以东,白水塘路以北一片;锦地翰城二 期(秀英片区);翰林西苑(秀英片区);水木清华;海秀镇水头村。 |
秀华小学 | 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东,海榆中线以西;富康路(东西走向)以南,金福 路以西,海榆中线以东,椰海大道以北;周仁村、儒益村、业里村。 |
永庄小学 | 永万路以西,南海大道以南,椰海大道以北;永庄村;永庄水库区域。 |
康安学校 | 文圣上村、文圣下村、永桂村、迈万村、文彬村、时代城和永和花园。 |
长德学校 | 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 |
新海学校 | 新海村、荣山寮村、东汇西海岸小区、粤海铁路海口站(粤海大道)站区。 |
初 中 | 招 生 范 围 |
市十四中 | 丘海大道(海秀西路路口至椰海大道路口段)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南的 海秀街道办及秀英街道办辖区;海榆中线至市二砖厂;海秀镇及所辖村庄。 |
长德学校 | 博养村、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龙光海云天小区、鲁能海蓝园筑 小区。 |
新海学校 | 新海村、荣山寮村、东汇西海岸小区、粤海铁路海口站(粤海大道)站区。 |
丰南中学 | 丰仍村委会、拔南村。 |
石山中学 | 石山镇所辖区域。 |
东山中学 | 东山镇所辖区域。 |
永兴中学 | 永兴镇所辖区域。 |
注: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龙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 | 招 生 范 围 |
市九小 | 解放西路(含永兴街)、龙华路从友谊天桥起至玉河天桥路段以东,大同一 横路、大同二横路。 |
市十一小 (广场校区) | 大同路,大同里、大同二里、大同三里,公园路,大英西路,万国西路、海 秀东路单号自乐普生至彩虹天桥,义龙东路,大同南街,龙丰路。 |
市十一小 (义龙校区) | 海秀东路单号自彩虹天桥至南大桥,龙昆北路单号自海秀东路路口至龙华路 路口、义龙西路、义龙后路、义龙横路、龙昆里、龙昆南路双号自南大桥至 南沙路路口,正义路(龙昆南正义路路口起,西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南 至南沙路),南航西里。 |
龙华小学 | 月朗新村(含原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龙昆上、下村,龙阳路,龙华路玉河 天桥以西至南大立交桥,龙昆北路东边龙华路口至玉河路口止、滨河路(含 龙华路 21 号友谊住宅小区),龙昆下新村(注:龙昆下村搬去龙昆下新村的 农业户口,其他属玉沙实验学校)。 |
金盘实验学校 | 金盘开发区;金盘路;南海大道保税区路口起以东(南至白水塘路,东至坡 巷路和城西路交汇处);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 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以东(不含坡博村、面前坡村)。 |
市十二小 | 义兴街,义胜街,富兴街,竹林村,得胜沙路,龙华一横,彰兴街,滨海医 院,龙华路以东(得胜沙路起至东方广场一带)。 |
市二十小 | 1.老庙片区:滨海大道 31 号连接盐灶路 60 号的小巷起沿盐灶路以东(北至 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口,南至盐灶路止);2.八灶片区:八灶街以东(北 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南至玉河路止)。 |
市二十六小 | 海秀路南大立交桥以西(南至奥林匹克花园(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北至水 英双拥市场路口);金垦路 1 至 7 号(金垦路与金宇路口交叉路口止);一 供。 |
玉沙实验学校 | 1.滨海大道以北至海边(东至玉兰路,西至世贸北路);2.滨海大道以南(东 至玉沙路,西至世贸东路,南至金龙路),含金海广场、怡和花园、军安花 苑、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格林梦墅、华秀小区;3.国贸路以南(东至龙昆 北路,西至玉沙路,南至金龙路;4.龙华西路连接金龙路以南(东至龙昆北 路,西至侨中路,南至华海路)(不含海秀路门牌号住户,属二十六小)。 5.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路)、文华东路。 |
滨海小学 | 1.八灶街以西(北至盐灶路,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玉河路止);2.滨海大道 33 号连接盐灶路 62 号小巷起以西(北至演海大道,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盐 灶路止)。 |
秀英学校 |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
海瑞学校 | 1.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一(北至滨海大道,东至文华路,南至海秀中路)(不 含文华东路,属玉沙学校范围);2.丘海大道以东片区二(北至海秀中路, 南至滨涯路,东至海濂路);濠江花园、丘海大道(电力村、椰海山庄、水 利水电综合公司);海秀路(边防检查站、省茶叶加工厂仓库、土产进出口 公司仓库 123 号、省药材仓库 134 号、省扶贫公司 138 号、省农机公司 139 号、宝迪花园);丘海大道滨涯路(滨涯村);海瑞后路(光华厂、粮油进 出口公司);滨涯花园新村。海濂路以西。 |
秀峰实验学校 | 海垦路以西(北至海秀路,南至滨涯路,农垦西大院除外);海濂路以东; 顺发社区;海垦一社区;海垦二社区;金山小区;友谊路。 |
海燕小学 | 南航部队,头铺村,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大学(城西校区)。 |
城西小学 | 坡巷路连接城西路和学院路以东片区(北至南海大道,东至龙昆南路,南至 椰海大道)。 |
小学 | 招 生 范 围 |
丁村小学 | 凤翔路西路 1 号到 65 号(单号),丁村路口城南路以西至迎宾大道东侧,凤 翔路西路南侧至椰海大道丁村路段。 |
农垦直属第一小学 | 海秀中路 100 号(二供南院)至海垦天桥路口路段以南(不含金牛岭公园宿 舍)、华垦路;农垦西大院;海垦路从海垦天桥至金岭路以东,金岭路以北。 |
农垦直属第二小学 | 金垦路北侧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金岭路路口,南面从康年皇冠大酒店 路口起至农垦设计院;金岭路自金垦路口起东边南侧;金宇东路至龙华法院 止;南沙路西侧至滨涯路口;滨涯路与金牛路交叉口起至南沙路以北;坡博 村、面前坡。 |
农垦直属第三小学 | 南海大道以北(西与丘海大道交界、东与金牛路交界);滨涯路以南(不含 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范围),丘海大道以东;海垦路从金岭路至滨涯 路口以东,金岭路沿金垦路至农垦设计院以西;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 华片区),南海幸福城;海口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西湖实验学校 | 广场路、广场横路,新华南路单号,新华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路口至东湖路 路口,新民西路单号,新民西路双号自西门外至新华南路路口,博爱南路双 号自新民西路口至东湖路路口,东湖路,居仁坊,文明西路,园内里。解放 东路及横巷,新华北路,人和坊,中山路,大兴西路,中山横路,长堤路(从 博爱北路口至新华北路口),博爱北路西侧(解放东路口至长堤路),海秀 东路单号 1 号(原广播电视台)至大英西路路口。 |
高坡小学 | 高坡村、沙坡村、吾悦广场、中海锦城 |
苍西小学 | 苍西村、苍东村、锦地翰城三期、紫竹园、丘海警苑 |
初中 | 招 生 范 围 |
义龙中学 | 义龙东、西路,义龙横路,义龙后路,龙昆里;龙昆上下村,大同里(含二、 三里),大同一横路,大同南街,万国西路,大同路 26 号起至海秀东路叉口 段;龙华路(单号从 31 号起,双号从 66 号起);金龙路单号从龙华路交叉 口起至侨中路口止,国贸大道单号从龙昆路交界点起至国贸一横路口止(国 贸一横路东侧);海秀路(单号从 13 号至海垦天桥,双号从 48 号起至金垦 路口止),侨中村,侨中里,华海路,龙昆南路西侧(海秀路至南沙路叉口 一段),南沙路北侧(从龙昆南路口至金宇、南沙路交叉路口一段),金宇 路以北至侨中路口止。 |
金盘实验学校 | 金盘开发区(中沙路、金盘路、建设一、二、三横路);头铺村;农垦总医 院;南航大院;南海大道以南的坡巷路以西至海口保税区止。 |
海瑞学校 | 海垦路以西至丘海大道,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滨涯路(不含滨濂村和金山小 区、海垦路电信小区,属秀峰实验学校范围);滨涯花园新村;文华路以西 (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中路,西至丘海大道);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 苑(龙华片区)。 |
秀峰实验学校 | 1.海垦路以东(金岭路连金垦路连金园路以东)、农垦设计院和金牛路连接 线以西(北至海秀中路,南至南海大道,含农垦设计院);2.海垦路与滨涯 路交界点起至南海大道以西(北至滨涯路,西至丘海大道);(不含滨涯花 园新村,属海瑞学校招生范围);3.滨濂村、海垦路电信小区、金山小区、 顺发新村。 |
市八中 | 滨海大道龙华路口至玉兰路(万绿园西门)止以北,龙华东路滨海大道路口 至盐灶路口以西,盐灶路龙华路口至八灶路口以北,八灶路以西,玉河路以 北,国贸大道龙昆路口至玉沙路口以北、玉沙路以东围成区域;含义兴街(龙 华路至盐灶路段,单号 157 起、双号 192 号起)。 |
初中 | 招 生 范 围 |
城西中学 | 南海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点起至坡巷路止以南一带;城西路;学院路、苍峄 路四周,凤翔西路以东至椰海大道一带。 |
| 1.滨海大道以北(从玉兰路起至丘海大道止以北);2.国贸一横路以西至玉 |
| 沙路(北至国贸路止,南至金龙路止);金海广场;3.玉沙路以西至世贸东 |
玉沙实验学校 | 路止(北至滨海大道,南至金龙路);4.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 |
| 滨海大道,南至海秀路)、文华东路;军安花苑,华秀花园小区、秀英炮台 |
| 景点管理处。 |
秀英学校 | 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
| 新华南路,文明西路,新民西路,解放西路,广场路,公园路,居仁坊,西 |
西湖实验学校 | 门外,博爱南路双号,东湖路,园内里,海秀路 1 号和 3 号,大同路(单号 |
| 1 至 25 号,双号 8 至 22 号),解放东路。 |
龙泉中学 | 龙泉镇管辖区域。 |
龙桥中学 | 龙桥镇管辖区域。 |
新坡中学 | 新坡镇管辖区域。 |
遵谭中学 | 遵谭镇管辖区域。 |
4.琼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 | 招 生 范 围 |
琼山东门一小 | 东至兴丹路(高登东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琼州大道、高登里二横(红 城湖路口至高登东路口,沿高登东路至高登里二横以东);南至美舍河(高登里 二横处至高登东路,沿高登东路至兴丹路口以北);北至红城湖路(兴丹路口至 琼州大道以南)。 |
琼山文庄一小 | 东至琼州大道(建国路口至高登东路口以西);西至中山路、马鞍街(从建国路 口,沿中山南路,沿忠介路,沿马鞍街,沿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交美舍河以 东);南至美舍河(中山南路至高登里二横,沿高登里二横,沿高登东路至琼州 大道路口以北);北至建国路(琼州大道路口至中山路路口以南)。 |
琼山二小 | 东至中山南路(朱云路与中介路交叉口,沿朱云路,沿高登西路,沿中山南路至 美舍河交叉口以西);西至龙昆路(板桥路口沿龙昆路至凤翔路交叉口以东); 南至凤翔路(龙昆南路口至美舍河,沿美舍河至中山南路交叉口以北);北至大 路街、板桥路以南。 |
琼山三小 | 东至琼州大道、中山北路(琼州大道与红城湖路交叉口,沿琼州大道,沿建国路, 沿中山北路,沿忠介路,沿马鞍街至高登西路口以西);西至朱云路(朱云路与红 城湖路交叉口至高登西路口以东);南至高登西路(朱云路口至马鞍街路口以北); 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口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南)。 |
琼山四小 | 东至海府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红城湖路口至 国兴大道路口以东);南至红城湖路(龙昆南路口至海府路口以北);北至国兴 大道(海府路口至龙昆南路口以南)。 |
琼山五小 | 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博雅路口以西);西至东线高速公路(琼州大道与桂林 下路交叉口沿桂林下路,沿凤翔路,沿东线高速公路至椰海大道交叉处以东); 南至椰海大道(椰海大道与东线高速交叉处,沿椰海大道,沿新大洲大道,沿合 北路至滨江路口以北);北至博雅路以南。 |
琼山六小 | 东至朱云路(大路街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博巷路(龙昆南路以西的琼 山区行政区域);南至大路街(大路街、板桥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朱云路 口至龙昆南路口以南) |
琼山七小 | 东至滨江路(红城湖路路口至博雅路路口以西);西至美舍河(红城湖路与兴丹 路交叉口,沿兴丹路,沿高登东路,沿美舍河至新桥路口,沿省干部疗养院围墙, 沿桂林上路 147 号、108—1 号至桂林下路路口以东);南至博雅路(博雅路、 桂林下路以北);北至红城湖路(滨江路口至兴丹路口以南)。 |
攀丹小学 | 东至滨江路(国兴大道路口至红城湖路口以西);西至海府路(国兴大道路口至 红城湖路口以东);南至红城湖路(海府路口至滨江路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 道(海府路口至滨江路口以南)。 |
琼山九小 | 椰海大道(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沿新大洲大道,沿林 村路,沿椰博路,沿翡翠水城门口道路至滨江路口以南);东线高速公路以东; 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以北;东至南渡江。 |
琼山十小 | 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以南(郑村、北拱村、北汉村、尚道村、美元村、北 点村、礼文村、玉杖村、老市村)。 |
琼山十一小 | 玉雅村、王李村、玉吴村、玉成村、玉苍村、大路村、公务村、沙上村、石塔。 |
琼山十二小 | 永乔村、兴民村、美爱村、 珠良村、永田村、文森村、玉洲村、梧大村、新潭 村。 |
椰博小学 | 东至滨江路(合北路口至翡翠水城路口以西),西至新大洲大道(林村路口至合 北路口以东),南至林村路(林村路,沿椰博路,沿翡翠水城门口道路至滨江路 以北),北至合北路。 |
初中 | 招 生 范 围 |
| 东至滨江路(红城湖路口至国兴大道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红城湖路口至 |
| 国兴大道路口以东),龙昆南路以西的琼山区行政区域;南至板桥路、大路街、 |
琼山二中 | 忠介路、(从金花路口沿板桥路,沿大路街,沿忠介路,沿中山北路,沿建国路, 沿琼洲大道,沿红城湖路至滨江路口以北);北至国兴大道(龙昆南路口至滨江 |
| 路口)以南。 |
| 东至琼州大道(凤翔路口至文庄路口以西);西至龙昆南路(板桥路口至凤翔路 |
| 口以东);南至凤翔路(龙昆路口至琼州大道路口以北);北至板桥路(板桥路、 |
府城中学 | 大路街、忠介路、文庄路以南)。除海南中学高中部围墙以东,大路街以南,朱 云路以西,海中后街以北;海南中学校园范围(含 213 站);海南师范大学大院以 |
| 外。 |
注:乡镇、红明和东昌农场中小学招收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5.美兰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 | 招 生 范 围 |
英才小学 | 市四中;琼苑路以南、海府路单号(琼苑路口至海府一横路口一带),海府一横路北 侧一片(从海府路口至美舍河三号桥),白龙南路(从中法大厦至武警大厦,美舍河 南边一片,含和邦路住户)、美祥路 3 号。 |
龙峰小学 | 五指山路以东(含沿街铺面),三角池至五指山路口以南一片(包括东湖里,龙舌坡), 蓝天路(从海府路入口至五指山路口段以北一带),海府路 46、48 号,龙舌后路。 |
市七小 | 和平南路(单号 1—23 号,双号 2—34 号)、建山里、上坡村(上、下村);君尧村、 美舍路(东风桥西至中法大夏止)、文明东路(从文明天桥至东风桥西的南侧)。 |
市八小 | 联桂坊、博爱南路东侧(文明路口至海府路口)博爱南横路、南门新村、大英里、南 联路、文联路附近一带住户,红坎坡 65—尾号(含工商行银苑新村宿舍)。 |
市十三小 | 博爱南路东侧(新民路口至文明路口)、龙文坊、龙兴坊、文明中路(至和平路路口 止)、文明一、二横路。 |
市十四小 | 振龙坊、大东路、大兴东路、博爱北路东侧、水巷口、新民东路、塘边路、牛角村; 新风里;和平北以西(三亚上、下、后街)住户。 |
市十六小 | 和平大道(从和平桥起至海甸四东路路口南边)以东一带,海达路以东一带住户。 |
市二十一小 | 振东街居委会辖区、长沙坡、长堤路(以临江楼至酱料厂)等住户。 |
市二十八小 | 蓝天路(原机场西路段和原机场 1 号至五指山路口),海秀东路(南侧从五指山路口 起至南大桥止),龙昆南路东边至新建国兴大道路口,五指山路以西(包括五指山路 临街门牌住户),自来水厂。 |
美兰实验学校 | 文明东路以北,和平北路以东,长堤路(和平桥至白龙北路口)以南,滨江路(白龙北 路至文明东路口)以西(其中不含文明东路 224、228 和 236 号,美都建材城,白龙北 路 238 号,岭下村住户,文明东路 29 至 57 号) |
市三十一小 | 海甸四西路以南(含拦海村)、海达路以西一带住户。 |
市三十四小 | 青年路北侧(东至朝阳路口以西一带)、文明东路南侧(白龙路口至朝阳路口)一带住 户,文明东北侧板桥路口 57 号至武警医院 27 号。 |
白沙门小学 | 和平大道以西,海甸四路以北(不含海大和兰海村),安民路以东,怡心一横路以南。 |
海口市美苑小 学 | 国兴大道以北,群上路(至美舍名家路口)以东,青年路 (从美苑路与青年路交叉路 口至美祥横路)以西一带的住户。 |
英才小学 滨江分校 | 青年路以北、美祥横路、美祥路以东(西至朝阳路口,南至美祥路到国兴大道路口); 国兴大道以北(西至美祥路口,东至滨江西路路口);滨江西路以西(南至国兴大道 北至文明东路口);朝阳路以东(南青年路口。北至文明东路口)含滨江新苑 C 区。 |
龙岐小学 | 海府路(西边从蓝天路口至大英一街海府路口)、东边从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路 口、蓝天路南侧(从海府路口至五指山路南路口)、 海府一横路南侧一片(从海府路 口至美舍河三号桥止);美舍河以西(北至美舍三号桥,南至国兴大道)。 |
白龙中心 小学 | 青年路南侧(东至美苑路口),白龙南路(东侧从青年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不含 市四中;西侧从文明东路口至美舍河大桥北边)。文明东路(东风桥东至白龙路口)、 岭下村住户(不含岭下村廉租房小区)。 |
新埠中心 小学 | 新埠镇上及附近一带住户、横沟村一带住户。 |
红联小学 | 亮脚、亮肚村、外坪一带住户。 |
海口市第九中 学小学部 | 海甸一东路(海甸溪)至海甸二东路(即和平大道以西至人民大道以东) |
初中 | 招 生 范 围 |
市七中 | 锦山里、锦山里新村、文明中路(博爱南路口至白龙路口以西)、和平北路单号、建 山里、君尧村、上坡村、联桂坊、美舍路、田边村、文联路、南联路、南门新村、大 英新村、博爱南横路、板桥路(含岭下村)。 |
| 海秀路南侧(从三角池至龙昆南路口)、国兴大道以北(东起嘉华路延长线至国兴大 |
市九中 | 道交界处,西至南大桥以东)、蓝天路(1—33 号、双号至嘉华路路口含嘉华路双号住 户)、龙昆南路东侧(至国兴大道龙昆南出口以北段)、西沙路、万华路、椰林路、 |
| 天福新村、大英村、南宝路、五指山路、白坡里。 |
| 海府路(单号 1—75、双号 2—54)、和平南路(单号 1—39,双号 2—58)、龙舌坡、 |
市十中 | 红坎坡、东湖里、蓝天路(单号 33—尾号段以北一片)、龙舌后路、博爱南路(单号 |
| 125—尾号)。 |
| 人民大道以东、三亚上、下街、文明中一、二横路、塘边路、海甸海达路延伸至海甸 |
| 溪以东,海甸一、二、三、四、五东路,长堤路(博爱北路口以东段),博爱南路单 |
市九中分校 | 号 1—123 号、博爱北路单号、振东街、长沙坡、新风里、水巷口、新安村、过港村、 |
| 福安村、椰子园、牛角村、振龙坊、龙文坊、龙兴坊、白沙门、白龙北路、和平大道、 |
| 和平北路双号、海达路、海景路、福安路。 |
海联中学 | 新埠岛、白沙坊所有住户、仙桥路、板桥横路(含祥和小区)。 |
东营中学 | 东营村委会、东湖村委会、仲恺村委会、东和村委会。 |
演丰中学 | 演丰镇所辖各村。 |
三江中学 | 三江镇、三江农场所辖各村。 |
咸来中学 | 大致坡镇咸来附近村庄。 |
大华中学 | 大致坡所辖各村(咸来中学招生范围除外)。 |
桂林洋中学 | 桂林洋农场范围(含塔市)。 |
注:1.桂林洋小学招收桂林洋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三江第二小学招收三江农场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各乡镇小学招收本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
6.四所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学 校 | 招 生 范 围 |
海南中学初中部 | 1.海南中学校园范围(含 213 站);2.海南中学高中部围墙以东,大 路街以南,朱云路以西,海中后街以北(注: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
国兴中学初中部 | 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民族市县、民族乡镇,以及学校办学所在地的海 口市龙华区薛村 11 个、琼山区石塔村 5 个、海南(海口)特殊教育 学校 2 个(注:国兴中学是省属民族中学,面向海口的初中招生实行 年度动态调整)。 |
海南省农垦中学初中部 | 海垦路以东,滨涯路以北,金牛路以西,金垦路连接金岭路以南区域 (注: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初中部 | 1.海南师范大学所辖地区;2.东至金花新路,西至龙昆南路,南至板 桥路,北至红城湖路(注: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
2019 年秋季海口市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学校 | 班数 | 人数 |
海南白驹学校 | 9 | 450 |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 10 | 500 |
海口市海景学校 | 6 | 300 |
北师大海口附校 | 4 | 160 |
海口市长彤学校 | 6 | 300 |
滨海九小滨海校区 | 12 | 600 |
滨海九小西海岸校区 | 15 | 750 |
滨海九小美丽沙分校 | 6 | 240 |
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 | 12 | 600 |
海口市港湾小学 | 5 | 250 |
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 | 6 | 240 |
直属公办合计 | 91 | 4390 |
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 | 4 | 160 |
海口中学 | 8 | 320 |
海南枫叶国际学校 | 5 | 250 |
海口景山学校 | 8 | 400 |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 8 | 320 |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小学 | 8 | 240 |
学校 | 班数 | 人数 |
海口海天学校 | 2 | 100 |
海口华兴学校 | 5 | 225 |
海口市罗牛山学校 | 3 | 150 |
海口寰岛实验小学 | 8 | 400 |
海口绿城实验学校 | 2 | 80 |
黄冈金盘学校 | 3 | 100 |
直属民办合计 | 64 | 2745 |
秀英区城区公办小学 | 27 | 1350 |
秀英区乡镇公办小学 | 78 | 3630 |
秀英区民办小学 | 20 | 915 |
龙华区城区公办小学 | 109 | 5513 |
龙华区乡镇公办小学 | 37 | 1248 |
龙华区民办小学 | 48 | 1865 |
琼山区城区公办小学 | 79 | 3950 |
琼山区乡镇公办小学 | 66 | 3270 |
琼山区民办小学 | 29 | 1400 |
美兰区城区公办小学 | 94 | 4685 |
美兰区乡镇公办小学 | 71 | 2671 |
美兰区民办小学 | 25 | 1105 |
2019 年秋季海口市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学校 | 班数 | 人数 |
海南华侨中学 | 20 | 1000 |
海口市第一中学 | 16 | 800 |
海口市第一中学南海分校 | 8 | 400 |
海口实验中学 | 14 | 600 |
海口市琼山中学 | 14 | 700 |
海口市第四中学 | 14 | 700 |
北师大海口附校 | 8 | 360 |
海口市第二中学 | 8 | 400 |
海口市长流中学 | 8 | 400 |
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 | 16 | 800 |
灵山中学 | 16 | 800 |
海口海港学校 | 6 | 300 |
海南白驹学校 | 12 | 750 |
海口市五源河学校 | 6 | 300 |
海口市海景学校 | 4 | 200 |
海口市长彤学校 | 8 | 400 |
直属公办合计 | 178 | 8910 |
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 | 8 | 320 |
海口中学 | 18 | 900 |
海南枫叶国际学校 | 6 | 300 |
海口景山学校 | 6 | 300 |
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 8 | 360 |
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 10 | 400 |
海口华兴学校 | 4 | 200 |
学校 | 班数 | 人数 |
海口市罗牛山学校中学 | 1 | 50 |
海口寰岛中学 | 8 | 400 |
北大附中海口学校 | 6 | 180 |
海口绿城实验学校 | 2 | 80 |
黄冈金盘学校 | 4 | 200 |
海南博雅中学 | 3 | 150 |
直属民办合计 | 84 | 3840 |
秀英区城区公办初中 | 15 | 750 |
秀英区乡镇公办初中 | 31 | 1550 |
秀英区民办初中 | 16 | 680 |
龙华区城区公办初中 | 56 | 2900 |
龙华区乡镇公办初中 | 19 | 893 |
龙华区民办初中 | 27 | 1213 |
琼山区城区公办初中 | 38 | 1900 |
琼山区乡镇公办初中 | 26 | 1300 |
琼山区民办初中 | 12 | 500 |
美兰区城区公办初中 | 56 | 2810 |
美兰区乡镇公办初中 | 22 | 1070 |
美兰区民办初中 | 11 | 530 |
海口市2019年中小学招生有这些新变化
今天下午,2019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今年继续坚持户籍优先,年满6周岁可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小学招生有几大亮点,将惠及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
确保公平 新增“联审联批”制度
海口市今年中小学工作新亮点之一,是增加材料审核的“联审联批”制度。在往年招生方案中,家长网上申请报名和填报材料后,招生过程由学校派人到房管局查询。
为提升办公效率,保证招生的公平性和严谨性,今年的部门审核环节将由公安、社保、房管等部门联合办公,以“联审联批”方式核查学生家长材料是否完整和真实,坚决杜绝虚假招生的情况。
简化材料 小学一年级入学可不提供出生证
根据2018年海口市中小学招生方案,适龄儿童申请小学学位证需提供出生证明。2019年海口市中小学招生方案明确,如小孩跟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则孩子入学材料可以不用提供出生证明。
取消证明 “小升初”不再提供小学毕业证
减少材料证明。根据往年海口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小学生申请初中学位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今年该项证明将取消。据悉,该项新规基于信息化发展的成果,全国学籍系统联网管理,可查询学生小学学习情况。
增加学位 进一步破解大班额情况
为进一步缓解学位压力,近年来,海口市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增加优质学位,通过合作办学、招聘、选调教师等方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高位嫁接。海口市今年新增学校长彤学校、长滨小学等中小学招生,将提供一批优质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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