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31日消息(记者傅巍)31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南交警总队了解到,海南将从8月1日起试行《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本办法由海南省公安厅负责解释,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适用本办法。非营运性质新能源小客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在海南行政区域内不适用本办法。
问:外地号牌小客车指的是哪种类型车辆?
答:是指非海南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问: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施行前已经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小客车实行限期通行管理吗?
答:对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在海南省使用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注:在琼注册企业、驻琼机构以及在琼居住的个人所持有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非营运性质)可办理过渡期备案。
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什么时候开始受理过渡期备案?
答:自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受理过渡期备案,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因未及时办理过渡期备案而造成通行时间超过120天的,不予处罚。
问:实行过渡期管理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在哪里能办理过渡期备案?
答:外地号牌小客车所有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网址(另行公布)自助办理,也可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办理。
问:办理过渡期备案的应提供什么材料?
需提交如下证明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2.单位所有人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营业执照;3.个人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居住信息。
身份证明包括:①居民身份证;②护照;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信息包括:户口簿、居住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理居住证领取凭证。
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管理系统自动核实备案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渡期备案。
已办理过渡期备案的外地号牌小客车,过渡期内不受120天限期通行限制,在过渡期届满(过渡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后应遵守本办法限期通行管理的规定。
问:在本办法施行后,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什么通行管理?
答:本办法施行后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限期通行管理。
问:本办法实施后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需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吗?
答:无需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限期通行实行智能无感化管理,由管理系统自动统计其行驶情况。
问:本办法实施后登记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会被计入当年通行天数吗?上一年剩余的天数能累计到下一年吗?
答:不占用道路行驶时是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的。通行天数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计算。
问:外地号牌小客车登记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该如何更改信息?
答: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另行公布)、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将车辆最新有效信息留存。
问:通过哪些途径可以查询到车辆过渡期备案记录、可通行情况?
外地号牌小客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届时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查询。
注意:
①超过期限行驶。每年通行天数累计超过120天的外地号牌小客车仍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依法处理。
②提交虚假信息材料。提交虚假信息、材料办理过渡期备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过渡期备案。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本办法咨询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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