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1日电 (记者姜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31日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正式印发《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构建贯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流程,涵盖“四个监督”“四种形态”各方面,体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指标体系。
据悉:指标体系将分散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巡视巡察、国际合作、案件监督管理等各职能部门的统计指标进行有机整合,共两大类9方面146项指标,其中此前已有指标103项,新增体现严明政治纪律、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等方面成果的指标43项。
据介绍,此次指标体系的设立坚持反映整体工作和反映重点工作相结合,既设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等反映整体工作成果的指标;又突出重点,设立严明政治纪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国际追逃追赃、自我监督等反映重点工作成果的指标,全面系统反映纪检监察工作成果。
自2020年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每季度对各省区市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出机构、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情况通报》的形式通报,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办“一带一路”参与企业合规经营培训班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