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方市公安局发布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称,东方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云剑”行动追逃专项工作,力争将藏匿于东方市的逃犯抓获。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同时给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藏匿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5000-30000元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杨警官13976528199、陈警官18789789809)
附:在逃人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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