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9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通讯员王娇)女子乘坐公交车错过了站点,与公交司机理论起冲突后击打司机头部。近日,海口美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仉某娥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了解,2019年4月11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仉某娥乘坐54路公交车回家,途经江东大道新蕾幼儿园附近的一个临时公交车站点时,因未能及时下车而与司机发生纠纷。公交车离开站点在行驶过程中,被告人仉某娥来到驾驶室旁用手击打司机王某的头部,王某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车停下,并报警。仉某娥得知王某报警后欲离开现场,被王某阻拦,随即两人发生拉扯,后仉某娥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王某右眼眶瘀斑及结膜充血,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仉某娥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并取得王某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仉某娥置公共安全于不顾,殴打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公交车驾驶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仉某娥当庭自愿认罪,其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报道:海口一公交司机因离站不停被乘客殴打 后又被乘客家属再次殴打
海口网4月11日消息(记者傅巍 通讯员张磊)11日晚,海口公交54路公交车上发生一起乘客殴打公交司机的事件,该乘客殴打公交司机下车逃走后,又让其赶来的家属再次对公交司机进行殴打。目前打人乘客已经到案。
据初步了解,因车上一名女乘客到站忘记下车,在公交车司机起步离站后坚持要下车,按照规定,公交车辆离站后不能开门上下客,该女乘客不以为然,反而殴打公交司机。在公交司机停车关门报警过程中,女乘客强制拉开窗户逃走,司机下车追赶途中,被随后赶来的女乘客家属再次殴打。据海口美兰区东营派出所民警介绍,打人乘客已到案,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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