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省编委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省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和职责,规范事业单位名称,经报中央编办同意,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更名为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加挂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牌子,由隶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为省政府直属,仍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作为省政府直属的省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业务上分别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的政策指导、管理和监督。
海南省市县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的调整也将与省级保持一致。市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更名为市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加挂市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牌子,市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市县医疗保障中心等单位承担的医保经办职责划转市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承担。市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由隶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为市县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县医疗保障局和省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
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南省有关社保医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险种的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全险种服务覆盖,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扇门,把社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参保群众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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