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春节烟花爆竹将于2020年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开卖,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将继续实行实名制。此外,当接到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或市政府有关要求时,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将暂停配送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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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春节烟花爆竹将于2020年1月19日开卖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0-01-01 10:09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31日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北京市春节烟花爆竹将于2020年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开卖,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将继续实行实名制。此外,当接到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或市政府有关要求时,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将暂停配送和销售。

据了解,北京市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将从2020年1月19日持续至1月29日,共计11天。在零售点布设方面,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其他区域应依法、科学、合理设置零售点,在城市功能拓展区外的各区,在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布设上应做到“一区一点”,方便市民购买。

此外,按照相关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点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烟花爆竹最大允许存放数量不超过300箱,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内任一点至安全出口距离不应大于15米,顾客进出的门宽不应小于1.5米,零售点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要至少配备4具磷酸盐干粉灭火器且分为2个设置点。

为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严禁销售吐珠类、组合烟花类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要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各零售点还将采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视频保存时间,并通过音频监控系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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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作者:吴文诩] [编辑: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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