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烧咳嗽感冒药品的通告,具体通告如下: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就在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加强全市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请有发热、咳嗽、感冒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特此通告。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附:海口42家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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