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森林公安民警解救的鹗。(海南省公安厅供图)
案例二:海南乐东两起涉嫌非法捕猎、出售野生动物的嫌疑人自首
2月1日,涉嫌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陈某强向乐东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调查得知,2019年10月16日下午,陈某强在家附近的树林里抓到一只濒死的疑似鹰类动物,于当日卖给邢某。乐东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将疑似鹰类动物送鉴定部门鉴定,鉴定结果为该只动物系国家Ⅱ级保护动物鹗。经多方工作,犯罪嫌疑人陈某强投案自首。
邓某非法出售的猕猴。(海南省公安厅供图)
2月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侦办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据犯罪嫌疑人简某、马某春(二人已另案处理)交待,两人系向志仲镇的邓姓男子购买了一只猴子。
民警循线追踪,锁定嫌疑人为邓某忠,邓某忠于当日投案自首。经查实,犯罪嫌疑人邓某忠2019年2月上山采药途中将一只受伤的猴子带回家里治疗和饲养,后以700元的价格卖给简某。经鉴定,该猴子系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猕猴。该猕猴目前已由民警放生。犯罪嫌疑人陈某强、邓某忠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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