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7日消息(记者李佳佳)2月17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在网上举行,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金玉明围绕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如何做好综合性商场的卫生防护等问题进行解答。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三)加强健康防护。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指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有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可进入。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尤其是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和口罩。顾客在商场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四)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中会议、培训、聚餐、娱乐等;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员工应当避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员工应当采取错峰、分餐制、打包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堂食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五)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六)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七)加强清洁消毒。主要是做好餐饮具、物体表面、垃圾桶、卫生洁具的清洁消毒,并保持卫生整洁,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