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17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积极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达产。
山东首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规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电网企业对山东全省高耗能行业以外的工商业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初步测算,政策执行期间,山东全省相关电力用户可减轻电费负担37亿元。随后山东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规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非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仅2—3月用气旺季,山东全省企业就可减轻负担9.7亿元。两项降价政策将有力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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