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奖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包括海南等14个省(区、市)完成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
另外,海口等19个区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琼海等29个区域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
在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地方中,海南省位列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将给予一定奖励。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中,海口市位列其中。2020年相关部委对海口等地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社会共治、企业信用风险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中优先给予支持。在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中,琼海市位列其中。2020年相关部委将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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