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针对网传“放走偷胶贼”的情况予以回应,并正告市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网友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于恶意歪曲事实,制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情况说明
9月4日9时27分,该县大岭派出所接到荣邦乡大岭居张某报案称,其位于大岭农场畜牧队的橡胶树被人偷割,要求调查处理。
接案后,大岭派出所负责人林远森带领民警刘洁波和辅警邓琪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并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所谓的偷割胶人刘某某承包的橡胶林地与张某的橡胶林地紧密相连,橡胶树品系相同,且地界不清,刘某某割胶时割过了界线。
为此,该所于9月7日向张某送达了不予调查处理通知书,并依法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当天,一段配文“抓到偷胶贼,大岭派出所知法犯法把人放了,叫我们老百姓怎么办”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一时间引发白沙县荣邦乡及周边地区群众的广泛关注。
网上谣传视频截图
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白沙公安局于9月10日上午通过官方平台作出了《白沙县公安局关于网传“放走偷割胶贼”的情况说明》,明确说明了涉及的张某橡胶树被偷割警情不构成盗窃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大岭派出所不存在有案不受、不作为等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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