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宣传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首先,要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将其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弘扬宪法精神,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以为,应该做好以下“四个坚持”,推动新时代下的法治建设。
坚持法治建设以人民为中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每一项都表达了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思想内涵,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的也在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人民为中心依然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另外,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要靠人民群众力量来推动和执行。要弘扬、推进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就要严格执法,执法公平公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视法治中的人民性,把法治实践及推进与人民利益、人民愿望、人民权益、人民福祉高度融合,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人民权益、人民群众期待合为一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厉行法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理论结合实践,不断检验、提升法治成果。“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顺应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做到社会治理与社会实际相适应,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完善。从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到生态文明、民生需求等方面,靶向问题、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际,从立法到治理,坚持理论实践双轮驱动,增强法治防范风险能力和法治正能量传播和运用效能。
坚持把法治思想贯穿所有工作和日常。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贯穿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围绕社会秩序、民生需求、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用法,将依法办事贯穿日常,用法治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扫码可关注“黄灯笼辣评”微信公众号。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