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交警:违法占用将罚100元记3分
为提高公交专用道的使用效率,海口公安交警对市区内公交专用道实施“早晚高峰专用、平峰时段共享”的管理模式(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7:00-9:00和17:30-19:30,节假日除外)。公交专用道可供参加运营的公交车辆、校车优先通行,同时,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也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除上述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道的专用时段内不得驶入。在限行时段内,遇有交通管制、交通事故或堵塞等特殊情况时,其他车辆可根据执勤交警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公交专用道内划设了“过渡段”,允许其他车辆借道通行,但禁止任何车辆停留。
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陈捷 摄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对于违反禁令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车辆,执勤民警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及安全法﹥办法》第82条第3项的规定,对违法驾驶人一律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记3分。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