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自2019年12月1日起,海南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此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真正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全覆盖。在试点工作中,海南省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行政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31日,全国第四家知识产权法院——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办公,海南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全国第四家拥有专门知识产权法院的省份。成立以来,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从全省抽调25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团队,并积极构建“1个知识产权法院+5个保护中心+11个重点园区联系点”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体制。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已设立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司法保护联系点,将充分发挥联系点“就近服务、定期咨询、专场培训、诉调对接、强化保护”职能定位,积极回应园区司法需求,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营造激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全文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共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还有一些条目部分放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开放。目前,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抓紧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相关工作。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十四五”时期,海南将优化升级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等三个优势产业,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并重点推进一系列标志性工程,例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80%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新增400万千瓦;清洁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和车桩比达到全国领先;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加快热带建筑建材产业集群发展;稳步推进“禁塑”,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本报北京3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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