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7日消息(记者陈家煜)4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一批违反“禁塑令”单位名单,海口龙华潮鑫人兄弟大排档、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海口万象城店、海南通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汇福隆酒楼有限公司、海口龙华王克翠豆腐摊位以及海口秀英金源美食店等6家单位,因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被处罚。
海口龙华潮鑫人兄弟大排档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2021年1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潮鑫人兄弟大排档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打包食物,在厨房及仓库旁边发现204个塑料碗、120个塑料袋。
经查,海口龙华潮鑫人兄弟大排档承认所经营的店铺在禁塑令下达一个月后,仍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具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打包食品销售的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龙华分局责令海口龙华潮鑫人兄弟大排档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204个塑料碗和120个塑料袋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罚款5000元。
呷哺呷哺海口万象城店被罚款8000元
2021年1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海口万象城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打包台及储物柜中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共750个1700ML的外卖餐盒底碗,850个1700ML的外卖餐盒里衬碗。
经查,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海口万象城店在对禁塑令解读不到位的情况下,使用了一次性不可降解餐具打包食品的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该店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850套1700ML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罚款8000元。
海南通旺餐饮公司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具盛装饮品
2020年12月3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通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具制作饮品,操作台以及储物柜中检查出塑料杯350个,塑料杯盖200个,塑料吸管200个,塑料打包袋50个。
经查,海南通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承认对禁塑令理解传达不到位的情况下,使用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具盛装饮品的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海南通旺餐饮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350个塑料杯、200个塑料杯盖、200个塑料吸管、50个塑料打包袋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罚款3000元。
海口汇福隆酒楼有限公司对“禁塑令”理解传达不到位
2020年12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汇福隆酒楼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仓库中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方形打包盒34个,圆形打包盒9个,主要用于外卖打包使用,材质是海南省禁塑名录中的聚丙烯(PP)。
经查,海口汇福隆酒楼有限公司承认对禁塑令理解传达不到位,忽略了对员工培训,而造成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打包盒清理不到位的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龙华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34个方形、9个圆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打包盒,罚款3000元。
海口龙华王克翠豆腐摊位知晓“禁塑令”仍违反规定
2021年1月1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龙华王克翠豆腐摊位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摊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打包销售豆腐,并查获120个塑料打包袋,材质是海南省禁塑名录中的聚乙烯(PE)。
经查,海口龙华王克翠豆腐摊位承认在知晓“禁塑令”后,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打包袋的事实。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龙华分局责令海口龙华王克翠豆腐摊位停止违法行为,没收120个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打包袋以及罚款800元。
海口秀英金源美食店购买、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2020年12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秀英区海口秀英金源美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美食店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及塑料餐具。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秀英分局没收海口秀英金源美食店一次性不可降解白色塑料碗150个、白色泡沫快餐盒100个、黑色塑料袋20扎(每扎20个)、白色透明塑料袋3扎(每扎50个),罚款人民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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