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采取多种措施、租购并举、分类施策实施保障。对于符合购买条件的,给予购房资格,支持其在岛内购买商品住房;对于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允许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引进人才在市场租赁住房,解决过渡性居住需求,并发放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于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同时,住房公积金也加大对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一方面允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及购房费用,另一方面鼓励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海南正在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今年计划开工建设3.5万套,下半年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将在全省铺开,“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25万套,让在海南工作生活的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享受到海南自贸港建设红利。
据介绍,近年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各项业务快速规范有序发展,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78.35亿元,惠及20.5万个贷款家庭,为职工购房节约贷款利息支出115.33亿元,为群众实现住有所居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海南省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制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将更广泛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政策调研论证,科学合理做好政策风险评估,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政策更加符合实际、最大化保障职工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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