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新闻办联合省科技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了解,《方案》经省政府于2月26日印发实施,包括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需完成的六大重点任务等内容。同时,通过设置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指标和重点任务分工表,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
“一省两市三高地”区域创新体系
海南省争取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海口市进入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
三亚市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
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
南繁、深海、航天科技创新高地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6家以上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排名争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6家以上,特色优势领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3000家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陆海空”三大未来产业规模达到3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
达到50人年以上
符合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特征的科技创新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成,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研发机构等创新要素在海南集聚,创新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50人年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2件以上,全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办理量达到4500件以上,高层次人才数量达到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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