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快速发展,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机构、覆盖范围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水平,推进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起草了《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管理办法》提出,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的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标准,对文化和旅游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管理办法》明确,推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技术融合与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
此外,文化和旅游标准制定中应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标准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文化和旅游标准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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