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规程
记者从市委统战部获悉,近日我市出台《海口市“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规程(试行)》(简称《规程(试行)》),是我省首个以文件形式明确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认定登记的“说明书”。
《规程(试行)》明确,无党派人士认定的主要标准是:政治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业绩突出,在本领域、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作出一定的成绩和贡献;群众认同,社会责任感强,公众形象好;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代表性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规程(试行)》还对无党派人士的认定范围和认定登记工作管理等作了具体明确规定。《规程(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中青年无党派人士的吸收渠道,提升我市统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利于无党派人士的发现和培养、增强无党派人士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调动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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