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日前印发通知,在我国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海口、北京、深圳等15个城市入围试点城市。
通知提出了预期目标:试点期内(2023—2025年),15个试点城市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总计推广新能源汽车60多万辆;建设70多万台充电桩、0.78万座换电站;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换电等加快应用,车网融合技术示范效果良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有提升且示范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实现新突破,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逐步提升并实现上车应用,构建起系统化的政策标准支持体系。
此次入围的15个试点城市被分成三类,其中海口、长春、柳州、银川、鄂尔多斯为第三类,要求试点期内,每城力争在公共领域推广2万辆新能源汽车标准车。
在“政策+市场”双擎驱动下,海口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成绩显著。截至2023年10月底,海口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突破47%,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6.39万辆,电动化比例约14.54%,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海口按照“车桩相伴、适度超前”原则稳步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9月底,海口累计建成充电桩约4.2万个,其中公共桩超1.6万个,换电站22座,满足补能需求。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