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委金融办获悉,《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集聚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去年印发以来,海口精准对接需求,专题开展辅导,成功推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5月26日通过首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认定,标志着海南自贸港跨境金融又一核心政策落地。
据了解,企业在海口设立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一方面,可依托境内市场资源优势,为融资、汇兑、资产管理等资金摆布(特别是人民币相关)提供更多元选择,进而降低资金成本,并可通过境内集约化运作降低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打破跨境信息差、时间差、效率差,帮助企业实现全球资金“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另一方面,EF账户作为最具优势的金融基础设施,在跨一线境外放款方面无额度上限,可以较好满足企业跨境资金输血需要,实现债务管理水平提升和成本下降。
此次2家企业的成功认定,既对企业配置全球资金、降低财务成本、防范应对外部因素影响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又使得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有了新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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