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双重作用,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高压震慑态势,推动单位隐患整改,3月27日,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在消防安全风险排查中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开展第四十三批消防安全隐患曝光。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海口琼山云品云顶茶楼馆、月朗新村30号自建房、月朗新村53号自建房、海南天鹅湖高尔夫温泉社区(正昊(海南)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秀英亚朵智选酒店、鸿洲江山商业步行街地下室、海口新华农贸市场(海南新华国际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及个人,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未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其他公共部分实现完全分隔、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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