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
2.《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5〕71号);
3.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政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口市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人社发〔2023〕81号)。
二、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申请材料
1.完全失地农民、“三无”船舶失船人员、随军家属需分别提供完全失地证明、失船证明、配偶服兵役证件复印件。
2.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 50岁以上)、登记失业连续 1年以上的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人社部门通过省人社一体化系统、与相关单位业务协同等方式查询核验。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申报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海易办)或线下“海易办”统一接件受理系统申请,按海南政务服务网统一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进行申报操作。
申请人可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首页“搜索”栏输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选择办理地区【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线上办理,根据要求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2.受理:镇(街)政务服务部门(政务大厅)。
3.审批(办结):镇(街)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六、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审结。
七、咨询电话
1.秀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秀英区美俗路3-6号)
咨询电话:0898-68666725;
2.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龙华金园办公区406室)
咨询电话:0898-66890923;
3.琼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琼山区社保大楼)
咨询电话:0898-65875270;
4.美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二楼)
咨询电话:0898-6530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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