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观点
支持方:这么冷的天,挣的也是辛苦钱
市民王女士:我理解女孩的做法,不管女孩身后是有难言之隐,还是真是欺骗市民的爱心,但这么冷的天,女孩每天在路上蹲五六个小时,这也是用自己的辛苦赚钱,总比去偷、抢要强。
反对方:不应在“骗子”身上浪费爱心
市民刘先生:女孩这就是在职业乞讨,她有手有脚,要想自立很简单,她就是不想吃苦。她要是真没有路费、饭钱,可以找警察,可以去救助站,她为什么不去。谁赚钱都不容易,所以别让你的善良被职业乞讨骗子浪费了。我们应把善良和好心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不应该心软。
法律解读: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
对于女孩这种住旅馆、乘公交车上下班“乞讨”、“求助”的行为,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王恩民律师表示,法律在这方面重点打击的是组织乞讨行为,尤其是组织少年儿童乞讨,而对于独立成年人的自主乞讨行为则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女孩的这种做法只能从道德层面去批评,毕竟这是利用了岛城人们的同情心而为自己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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