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网9月18日消息 在江苏省江阴市打工的张红心开着小轿车右转弯时,右后方的老太太焦宝娣骑着自行车下坡直行,转弯一瞬间,焦宝娣跌倒在地。经过抢救,焦宝娣脱离生命危险,因张红心拒绝支付其花去的17余万元的实际损失,焦宝娣一纸诉状将张红心告上了法院。
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良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倒地的老太焦宝娣被判承担四成责任。
七旬老太跌倒昏迷
2011年9月18日10时许,张红心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一岔路口时,右转弯向北行驶,在转弯过程中突然听到有人大喊一声,她赶紧通过后视镜观察,发现有人跌倒在她车子后面。张红心立刻下车查看,看到一名年近七旬老太太昏迷不醒,满头是血,旁边还倒着一辆自行车。
“我当时还返回车中拿电话报警和拨打120急救电话,但都没打通,后来旁边的路人打通了。”张红心在法庭上陈述。
事故发生后,交警、120急救车很快抵达现场,安排将老太太送往医院。
老太太到底是如何摔倒的?交巡警大队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了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报告显示,轿车整车未发现碰擦痕迹和可疑附着物质,与自行车未发生过碰撞,自行车为避让轿车,向右急转弯致使自行车左侧倒地。
江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出具澄公(交巡)公交证字[2011]第00367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则载明,当事双方的车辆未直接发生碰擦,张红心驾驶轿车右转弯时,老太太采取避让措施过程中跌地造成其受伤。张红心驾驶机动车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岔路口未及时察明岔口内交通状况,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搀扶老人之委屈奖”
经查明,老太太名叫焦宝娣,现年72岁,平时通过卖菜赚取生活费。她通常在自己的自行车车尾书包架上加装一根扁担,左、右绑好竹篮,将蔬菜放在竹篮里,并用布条盖住保持蔬菜干净。事发路口是焦宝娣卖菜的必经路口,事发当时,她正在回家的路上。
“此次事故给我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到目前为止,已经花去包括医疗费、药品费等实际损失172901.65元。但张红心仅在我母亲住院治疗的初期支付了1.1万元,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焦宝娣的家属对“加害者”张红心意见很大,“我母亲就是因为要避开她突然转弯的车子才跌倒的。”
焦宝娣苏醒后,便一纸诉状将张红心和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自己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1万元外,剩余损失均由张红心赔偿,扣除其已支付的1.1万元,要求张红心再赔偿161901.65元。
此时的张红心倍感“冤枉”:车子既然没有与自行车形成碰擦,老太太跌地受伤的损失就不应该由自己赔偿。更何况自己还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还哀求路人帮忙和给老太太祈祷,自己出于同情给了1.1万元的治疗费用,是一个好人存了好心做了好事,但却没有得到善报。
为证清白,张红心在江阴、无锡的各大网站上发帖,并接受媒体采访,希望能够寻找事故发生时的“目击证人”,帮助她还原当时的真相。其间,张红心与中国好人网取得联系,中国好人网表示她的情况符合该网站创立的“搀扶老人风险基金”的援助条件,给其颁发了“搀扶老人之委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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